随裕华
(科研所)
(摘 要) 自1970年始,塔里木河(以下简称塔河)下游266 km河道断流,四年后塔河下游台特玛湖干涸,塔河两岸天然植被骤减、衰败,生态系统趋向恶化。塔河治理是我国西部大开发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工程,其实施可使水资源分布状况得到改善,扭转塔河干流生态植被整体退化的局面,防风固沙遏制沙漠化进程,对塔河流域生态环境的逐步恢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作用。本文作者通过参加塔河干流输水工程占压处理的工作实践,以塔河塔河阿其河口~恰拉左岸段(0+000~36+000)为例,阐述了工程占压处理的依据原则工作程序和方法,论述了工作中各种影响因素,探讨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
(关键词) 工程占压 占压处理 实物指标
1 概述
阿其河口~恰拉段左岸输水堤位于尉犁县境内,全长36 km,距主河道500m左右。工程占压影响涉及尉犁县塔里木乡和琼库勒牧场两个单位。输水堤采用十年一遇设防标准,堤身断面为梯形,堤顶宽为5.0m,超设计洪水位1.0m,内外边坡为1:3,堤顶以厚为0.1 m砾石盖顶防护,工程级别为5级。阿其河口~恰拉河道纵坡比为1/5900,滩槽高差在1~3 m之间,河床宽50m左右,主槽过洪能力40m3/s左右。该河段属大陆性暖温带极端干旱气候,降雨稀少,蒸发强烈,多年平均气温10.7℃。年平均降雨量17.4~42.8mm,蒸发能力为1125~1600 mm,干旱指数为17~50,属极端干旱地区。1970年后塔河下游266 km河道断流,四年后塔河下游台特玛湖干涸,塔河两岸天然植被骤减、衰败。
2 工程占压影响范围
工程占压影响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占地和工程影响两部分。工程施工占地又分为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堤防占地和护堤占地,其面积根据堤防长度、宽度计算,护堤地在提防两侧,宽度各为10 m。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取土区、施工踏压区、生产生活区和施工道路占地。工程影响范围是指塔河两岸新筑堤防之间的区域。实物主要有房屋、耕地、林地、草地等。
2.1实物调查内容及要求
永久占地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房屋等,要进行全面调查。工程堤内影响范围内只对房屋、耕地进行调查。土地中的耕地、园地、房屋调查精度要求达到90~95%;林地、草地调查精度达到85~90%。
工程占压处理:根据工程设计专业人员提供的1/2000工作图,结合当地土管和水利等部门提供的工作图等,对工程占压区内各种类实物 进行实地勘查,取得实物总量,按照工程占压补偿标准及实物调查总 量,计算出相关的补偿费用数额,编制补偿概算表,向上级主管部门 提交专项工程占压处理报告。
2.2 工程占压处理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关于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用地若干规定的通知》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
(4) 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 关问题的通知》
(5)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报送塔里木河干流输水堤及河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
(6) 黄委会设计院《塔里木河干流输水堤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
2.3 工程占压处理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严谨、认真,取得客观、可靠的统计数据。
(2)工作中严格遵守民族政策,尊重当地民族习俗。
(3) 工程占压处理的组织及工作程序
由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参加(州县乡、林、牧业、土地局、兵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占压处理专业组),协同进行实物调查,专业工作由占压处理组负责实施。
在实物调查过程中对调查结果(实物类别、数量、等级),各方现场签字确认。
工程占压处理专业组对各类占压实物进行汇总,分析、编制补偿概算表,向塔河项目设总提交工程占压处理报告。
3 工程占压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3.1 基础资料欠缺
工程占压区处于社会经济欠发达区域,在基础资料方面具有不完整、不 准确的特点。如: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所提供的区域农田规划图,政区图、水 利工程布置图等十分陈旧,因多年未绘制新图,县、乡、团场等区划界限不清;同一地点名称不统一,新增内容,如:交通路、耕地等,在图上没有反映;作为占压处理重要参照的社会经济统计年鉴,亦是十多年前的版本,给使用带来困难。
解决方法:
(1) 针对行政、农田区划水利工程布置、地名不统一,不准确的问题,同县乡土管、水利等剖门相关人员,实地勘查,经多方确认无误后,标志在压占工作图上。
(2)关于当地社会经济统计资料陈旧的问题,我们同当地物价、统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研讨并结合实地考察,以确定当地农、 牧、经济发展水平。
3.2 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同国家利益的矛盾
在联合实物调查前,生产建设兵团以补偿单价低为由,拒绝配合 调查;林业、畜牧部门因灌木、草场界定产生的问题。
解决方法:
(l)将生产建设兵团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提请自治区政府对 兵团作工作,使其配合实物调查工作。
(2)关于灌木、草场界定的问题,组织专家(林、草、畜牧)对有争议地段复查,取得准确数据,以数据说话,解决部门间纠纷。
3.3 工程占压处理工作成果及评价
阿其河口~恰拉左岸段工程占压实物调查结果为:永久占地1801.7亩,其中耕地12.1亩,林地879.6亩,草地692.7亩,沙地217.3亩,零星树(胡杨)4013株。临时占地4032.3亩,其中耕地26.4亩,林地1978.6亩,草地1543.7亩,沙地483.6亩,零星树(胡杨)9915株。堤内影响区需迁移32户,房屋面积5242m2(详情见汇总表)。
工程占压处理专业组于2002年9月~2003年3月,历时6个月,在新疆各部门支持协同下,对塔河干流输水堤工程(全长379.79km)占压、影响区内人口、房窑、公共设施、耕地、林草等逐一排查摸底,取得了大量的原始数据。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补偿概算表,如期地提交了工程占压处理报告,并于2003年3月顺利地通过了专家组审查,为塔河输水工程按期开工创造了良好的先决条件。
工程占地影响处理主要实物指标表
项 目 | 单 位 | 阿其河口—恰拉左岸0~36km输水堤 | 备注 | ||
小计 | 塔里木乡 | 琼库勒牧场 | |||
一、永久占地 | |||||
(一)土地 | 亩 | 1801.7 | 1515.4 | 286.3 | |
1.耕地 | 亩 | 12.1 | 12.1 | 172.8 | |
2.园林 | 亩 | ||||
3.林地 | 亩 | 879.6 | 630.8 | 248.8 | |
4.草地 | 亩 | 692.7 | 692.7 | 565.8 | |
5.沙(丘)地 | 亩 | 217.3 | 179.8 | 37.5 | |
(二)零星树(胡杨) | 株 | 4013 | 3808 | 205 | |
二、临时占地 | |||||
(一)土地 | 亩 | 4032.3 | 3338.7 | 693.6 | |
1.取土区 | 亩 | 1731.3 | 1433.5 | 297.8 | |
(1)耕地 | 亩 | 11.4 | 11.4 | 147.4 | |
(2)园林 | 亩 | ||||
(3)林地 | 亩 | 855.5 | 596.7 | 258.8 | |
(4)草地 | 亩 | 655.3 | 655.3 | 482.7 | |
(5)沙(丘)地 | 亩 | 209.1 | 170.1 | 39.0 | |
2、踏压区及其它临时占地 | 亩 | 2301.0 | 1905.2 | 395.8 | |
(1)耕地 | 亩 | 15.0 | 15.0 | 198.6 | |
(2)园林 | 亩 | ||||
(3)林地 | 亩 | 1123.1 | 783.5 | 339.6 | |
(4)草地 | 亩 | 888.4 | 833.4 | 5.0 | |
(5)沙(丘)地 | 亩 | 274.5 | 223.3 | 51.2 | |
(二)零星树(胡杨) | 株 | 9915 | 9420 | 495 | |
三、堤内影响 | |||||
(一)房屋 | m2 | 5242 | 2298 | 2994 | |
1.主房 | m2 | 1869 | 679 | 1190 | |
2.杂房 | m2 | 3373 | 1619 | 1754 | |
(二)附属物 | |||||
1.围墙 | m | 6773 | 868 | 5905 | |
2.棚子 | m2 | 915 | 305 | 610 | |
3.厕所 | 个 | ||||
4.砖铺场地 | m2 | ||||
(三)零星户搬迁 | 户 | 32 | 16 | 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