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小浪底水库新安县农民生活水平调查分析

杨云辉
(水库环保处)

(摘要) 水库移民生产措施开发方案的制定,必须掌握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生活水平现状,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规划。生活水平调查以淹没区和安置区农户为基本单位,采用条件抽样方法,以农户全年收入支出为中心设置调查项目,以收支平衡对比分析成果反映其生活水平。

(主题词) 生活水平 农户 安置区 淹没区 水库移民

1 新安县概况

    新安县位于河南省西部,属浅山丘陵区,西北部峰峦叠嶂,岩石裸露;东南部丘陵起伏、沟壑纵横,黄土覆盖。全县分为3镇10乡,298个行政村, 1922个自然村。总土地面积1162.6km2, 耕地59.03万亩,占33.85%。总人口49 .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87万人,占总人口的89.78%。人口密度430人/km2,人均耕地1.18亩。国内生产总值105223万元,农业总产值26690万元,粮食总产量98347t,农业人均纯收入684元。
    该县矿产资源丰富,不仅储量大,而且品位高,易开采。主要有煤炭、铝矾土、粘土,石英岩、硫铁矿、铁矿、白云石、石灰岩等矿藏。

2 水库淹没影响情况

    设计基准年水库淹没涉及仓头、西沃、石井、峪里、北冶和石寺的52个行政村。水库淹没总土地面积12.4万亩,其中耕地6.6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1.18%。水库淹没影响农村人口59723人,其中农业人口59282人,占全库区总人口126910人的47%,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13.21%。人口和耕地主要分布在畛水河、石井河及黄河沿岸,它不仅是新安县的“粮仓”,也是工矿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
    由于新安县淹没影响人数多,本县耕地又较少,可供选择安置移民区域很小,全部移民在本县安置确有困难。通过比较,涧河南北两岸是新安县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可农业安置移民11995人,占农业安置移民总数的21.63%。需出县在水库下游黄河滩区和沿黄受益县农业安置移民43472人,职工家属农转非8985人,其余3500人工业安置。设计水平年共需安置移民67952人。

3 农户生活水平调查原则和区域

3.1 调查原则
3.1.
1 调查范围
    在淹没区和安置区各选择3个有代表性的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村调查3户,其中纯农业户(全家人从事农业生产)、半农半工户(家中至少1人农闲时外出做工,农忙时务农)和长期非农业户(家中至少1人全年在外从事非农业生产)各1户。
3.1.2 调查内容
    参照国家统计局国农户年综01表(1990年农村住户基本情况表)中主要项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凡与调查任务有关的尽量填写清楚,以满足分析之用为原则。
3.1.3 调查方法
    在县移民办的协调下,由设计部门的调查人员组成调查组,按户别要求选择3户,以现场询问户主分户登记的方式进行。
3.2 选择的乡村
    
淹没区为仓头乡盐西村和狂口村以及西沃乡西沃村。安置区为李村乡赵峪村、铁门镇克昌村和城关镇宋村。

4 农户现状生活水平分析

    由于新安县农户现状生活水平调查忽略了实物拥有量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调查,而主要进行了农户全年收支情况登记,下面仅从这一方面来分析农户现状生活水平。
4.1
 新安县调查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概况

    
调查共涉及5个乡6个村18户98人,劳力52.5人,耕地116亩,其中水浇地39.4亩,占耕地面积的34%,耕地复种指数157%。见表1。

表1 黄河小浪底水库新安县农户基本情况表

项目合计安置区淹没区
小计赵峪克昌宋村小计西沃狂口盐西

户数(户)
人口(人)
劳力(个)
耕地(亩)
水浇地(亩)
复种指数(%)

18
98
52.5
116
39.4
157

9
43
22
72.5
8.1
140

3
18
8
31

149

3
13
7
10.5
8.1
199

3
12
7
31

115

9
55
30.5
43.5
31.3
186

3
16
11
6
5.5
219

3
18
7.5
27
4.8
193

3
21
12
10.5
21
181

    全年总收入38.29万元。其中农业收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收入)5.49万元,占14.3%;副业收入31.08 万元,占81.2%;其他非生产性收入1.72万元,占4.5%.农业收入中粮食作物收入2.54万元,占46.3%;经济作物收入2.95 万元,占53.7%。副业中家庭养殖业较普及,18户均有收入,每户收入275-91200元,户均2万元;支出60-41267元,户均1.36万元;户均纯收入0.63万元。但养殖业收入只占副业收入的5.5%。

                   表2 黄河小浪底水库新安县农户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合计安置区淹没区
小计赵峪克昌宋村小计西沃狂口盐西

全年总收入
1、农业收入
(1)粮食作物
(2)经济作物
2、副业收入
(1)养殖业
(2)运输业
(3)其他业
3、非生产性收入

382940
54910
25395
29515
310870
17080
99000
194790
17160

52570
22355
13955
8400
19955
7155
9000
3800
10260

28035
11655
6215
5440
11880
2880
9000

4500

15382
5832
4252
1580
5950
2450

3500
3600

9153
4868
3488
1380
2125
1825

300
2160

330370
32555
11440
21115
290915
9925
90000
190990
6900

82651
7651
1226
6425
70500
1510

68990
4500

163946
3046
2366
680
160900
2700
90000
68200
 

83773
21858
7848
14010
59515
5715

53800
2400

    全年总支出31.15万元。其中生产性支出(包括上缴税款和承包任务)22.79 万元,占73.1%;生活消费支出7.87 万元,占25.3%;其他非生产性支出0.49 万元,占1.6%。

表3 黄河小浪底水库新安县农户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合计安置区淹没区
小计赵峪克昌宋村小计西沃狂口盐西

全年总支出
1、生产性支出
1)农业
(2)副业
(3)其他业
(4)税和费
2、生活消费支出
(1)生活消费品
(2)生活服务
3、非生产性支出

311475
227861
8116
207310
2700
9735
78704
64121
14583
4910

34877
8843
4823
2360
400
1260
24684
20483
4201
1350

17505
5100
2260
1900
200
740
11705
9660
2045
700

8650
1377
753
280
200
144
6923
5743
1180
350

8722
2366
1810
180

376
6056
5080
976
300

276598
219018
3293
204950
2300
8475
54020
43638
10382
3560

68280
50130
280
47550
1500
800
17450
14050
3400
700

157495
130353
903
123800

5650
24842
21790
3052
2300

50823
38535
2110
33600
800
2025
11728
7798
3930
560

    全年纯收入15.01 万元。其中农业纯收入 4.48 万元,占 29.8 %;副业纯收入9.58万元,占 63.8 %;其他纯收入 1.23 万元,占8.2%。
    劳均纯收入2860.36 元,人均纯收入1532.34元。劳均负担人口1.87人。人均收入最高者为仓头乡盐西村,最低者为城关镇宋村,分别为2127.52元和540.58元,相差3.9倍。人均纯收入淹没区是安置区的2倍。

表4 黄河小浪底水库新安县农户纯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元

项目合计安置区淹没区
小计赵峪克昌宋村小计西沃狂口盐西
一、全年纯收入

1、农业纯收入

2、副业纯收入

3、林业纯收入

4、其他纯收入

二、人均纯收入

三、劳均纯收入

 150169

44784

95835

 -2700

12250

1532.34

2860.36

42377

17122

16745

 -400

8910

985.51

1926.23

22235

9035

9600

 -200

3800

1235.28

2779.38

13655

5029

5576

-200

3250

1050.38

1950.71

6487

3058

1569

 

1860

540.58

926.71

107792

27662

79090

 -2300

3340

1959.85

3534.16

31821

7371

22150

 -1500

3800 -

1988.81

2892.82

31293

2043

31550

 

2300

1738.50

4172.40

44678

18248

25390

 -800

1840

2127.52

3723.17

4.2 淹没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概况
    
淹没区调查共涉及西沃乡西沃村和仓头乡狂口村及盐西村。共计3个村9户55人,劳力30.5个,耕地43.5亩,其中水浇地31.3亩,占耕地面积的72%,耕地复种指数186%。
    全年总收入33.04万元。其中农业收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收入)3.26万元,占9.9%;副业收入29.09 万元,占88%;其他非生产性收入0.69万元,占2.1%.农业收入中粮食作物收入1.14万元,占35%;经济作物收入2.11 万元,占65%。副业中除建筑业外,其他各行业都有所收入。
    全年总支出27.66万元。其中生产性支出(包括上缴税款和承包任务)21.9 万元,占79.2%;生活消费支出5.4 万元,占19.5%;其他非生产性支出0.36 万元,占1.3%。
    全年纯收入10.78 万元。其中农业纯收入 2.77 万元,占 25.7 %;副业纯收入7.91万元,占 73.4 %;其他纯收入 0.33 万元,占3.1%。
    劳均纯收入3534.16 元,人均纯收入1959.85元。劳均负担人口1.8人。人均收入最高者盐西村为2127.52 万元,狂口村和西沃村分别为1738.50元和1988.81元,三个村人均纯收入比较接近,高低相差389.02元。
4.3 安置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概况

    
安置区调查涉及李村乡赵峪村、铁门镇克昌村和城关镇宋村。共计3个村9户43人,劳力22个,耕地72.5亩,其中水浇地8.1亩,占耕地面积的11.2%,耕地复种指数140%。
    全年总收入5.26万元。其中农业收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收入)2.24万元,占42.6%;副业收入1.99 万元,占37.8%;其他非生产性收入1.03万元,占19.6%.农业收入中粮食作物收入1.4万元,占62.5%;经济作物收入0.84 万元,占37.5%。副业 收入集中在运输业、养殖业和建筑业上。
全年总支出3.49万元。其中生产性支出(包括上缴税款和承包任务)0.88 万元,占25.2%;生活消费支出2.47 万元,占70.8%;其他非生产性支出0.14 万元,占4.0%。
    全年纯收入4.24 万元。其中农业纯收入 1.71 万元,占 40.4 %;副业纯收入1.67万元,占 39.5 %;其他纯收入 0.89 万元,占21.0%。
    劳均纯收入1926.23 元,人均纯收入985.51元。劳均负担人口1.95人。人均收入最高者赵峪村为1235.28 元,克昌村和宋村分别为1050.38元和540.58元。赵峪村与克昌村较为接近,相差 184.9元,宋村较低。高低相差694.7元。
4.4 淹没区与安置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比较分析

4.4.
1 人均纯收入的悬殊决定了生活水平现状
    淹没区人均纯收入1959.85元,范围值为1738.50-2127.52元。安置区人均纯收入985.51元,范围值为 540.58-1235.28元。若从人均纯收入比较,淹没区是安置区的2倍,决定了淹没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高于安置区。初步分析其原因为:
    (1)耕地质量的差异影响农业收入
安置区耕地面积为72.5亩,比淹没区多出29亩,是淹没区的1.67倍,但质量较差,主要表现为旱地多,水浇地少,土地贫瘠,复种指数低。安置区复种指数为140%,比淹没区少了46%。淹没区水浇地多,不仅适宜种植粮食作物,而且能种植经济作物,从而增大了农业收入。因此,农业收入安置区比淹没区少收入1.02万元,相当于淹没区的68.7%。
    (2)副业生产发展不平衡是影响总收入的主要原因
安置区副业收入1.99万元,占总收入的37.8%。淹没区副业收入是安置区的14.6倍。淹没区副业生产较安置区普及的多。淹没区除建筑业外,其他各业均有收入,而安置区仅集中在运输业、养殖业和建筑业上。副业生产发展不平衡和副业生产收入的高低,最终决定了淹没区人均纯收入远远高于安置区人均纯收入,为淹没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高于安置区奠定了经济基础。
4.4.2
 生产投入的差别反映出生活水平的差异
    淹没区生产性支出21.9万元,占总支出的79.2%,而安置区生产性支出仅 0.88万元,占总支出的25.2%。淹没区生产性支出是安置区的24.9倍。由此说明,安置区因总收入较低,不能把主要资金投向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而主要用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消费之后的生产需要。这进一步反映出淹没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高于安置区。
4.4.3 生活消费支出的差异直接说明生活水平的高低
    安置区生活消费支出2.47万元,占总支出的70.8%,占总收入的47.0%。淹没区生活消费支出5.40万元,占总支出的19.5%,占总收入的16.3%。淹没区生活消费支出是安置区的2.2倍。安置区农户把将近半数的收入用来支付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支出却只是淹没区的45.7%。淹没区农户只需用不到总收入的20%的资金就能较好地安排生活,其生活消费品支出为4.36万元,是安置区的2.2倍;生活服务支出为1.04万元,是安置区的2.5倍。由此说明,淹没区的消费水平比安置区高。淹没区生活水平高于安置区还表现在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差异上,淹没区人均生活消费982.18元,是安置区的1.7倍。

结语

5.1 本次调查成果从微观上看,淹没区人均纯收入是安置区的2倍,说明淹没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高于安置区。为此,安置区应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农户生活水平:①改善耕地质量,大力发展水浇地,调整种植业结构;②发展副业生产,提高副业收入;③增加生产性投入,把主要资金投向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满足生产需要。
5.2 本次调查成果从宏观上看,淹没区人均纯收入远高于安置区,与新安县统计局同期统计数据比较,基本保持一致,这说明本次调查成果是符合调查区域的实际情况的。
5.3 本次调查成果可以作为小浪底水库新安县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户现状生活水平基础数据,由此预测规划水平年水库移民生活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生产开发方案,使移民达到或超过原有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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